11 有關目前我國打擊跨國犯罪的國際執法合作模式及管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可透過派駐外國之警察聯絡官蒐集情資
(B)可透過各國執法單位的駐外聯絡官協調聯繫
(C)因我國非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之會員國,故無法與其進行聯繫及合作
(D)可透過出席「國際警察首長」等重要國際會議,交流國際執法合作經驗及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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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6), C(182), D(23), E(0) #2796492

詳解 (共 2 筆)

#5213706

「國際警察首長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以下簡稱IACP)

創設於1893年,總部設在維吉尼亞州的亞歷山大市,每年定期舉辦年會,會員多為世界各國警察或執法機關首長或主管,係全球公認歷史最為悠久、組織規模最龐大之非政府國際警察組織。

該組織致力於全球警察合作及國際警政交流,分享各項執法經驗與最新執法技巧,提供各國執法人員參考學習,強化各國警察合作與情資交換,是一個全球重要警察執法經驗交流的國際平台。

2021國際警察首長協會年會因應全球嚴峻疫情,採實體現場與網路線上兩種方式進行,基於安全考量及本次為美國911恐攻後20年,會中將深入探討反恐議題,故我國出席方式乃採線上參與,俾使我國反恐作為得以與時俱進,不因疫情而稍有懈怠與延遲。

國際反恐情勢瞬息萬變,近年陸續發生多起白人至上恐怖主義攻擊、活動槍手,參與本次年會可以瞭解國際最新反恐政策與作為,透過年會參與得以汲取最新各國執法機關反恐作為,進而提升國際合作機會,建構跨國警察合作網絡,以利反恐工作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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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國際刑警組織」成立於1923年,總部位於法國里昂,現有196個會員國。該組織1984年大會屈服於中國入會所附無理條件,以致我國在該組織之會籍為其所取代。臺灣做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有意願與能力參與如INTERPOL之國際安全體系,以具體行動及專業參與,為全球打擊跨國犯罪貢獻心力。臺灣盼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NTERPOL並作出具體貢獻,藉由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NTERPOL會議、活動及機制,臺灣將得以直接參與國際安全體系情資分享,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及跨國犯罪,並與各國刑事警察機關共同維護全球治安防護網。
 來源:
https://subsite.mofa.gov.tw/igo/cp.aspx?n=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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