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網路上以藥局名義販售藥品之行為,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目前未合法化..-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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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祝福大家心願得償uvu 大一上 (2023/05/08)
2022年有相似判例 https://tw.nextapple.com/life/20221013/0183D082446F2A3EB717592F36F030EE 擷取內文:衛生局局長陳南松表示,依據規定非藥商或藥局不可以販賣藥品,藥商也僅能於網路販售乙類成藥,如綠油精、曼秀雷敦、白花油等,一般民眾更不得在網路、電話等從事代購與販售等交易行為,否則會違反《藥事法》規定。 而違規者將會被認定是「無照藥商」,觸犯《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以開罰3萬到200萬元的罰鍰。 法條補充:第 27 條 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 前項登記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藥商分設營業處所或分廠,...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