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副總統之選舉與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B)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立法院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C)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D)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1 之提議,並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2 同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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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1), C(2), D(76), E(0) #2995753
統計: A(1), B(21), C(2), D(76), E(0) #2995753
詳解 (共 3 筆)
#5876824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副總統之選舉與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根據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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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立法院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這是描述罷免案的第二階段(公民投票)。根據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後段規定:「…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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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根據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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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1 之提議,並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2 同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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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前段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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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中的「3分之1提議」是錯誤的,正確應為「4分之1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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