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副總統之選舉與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B)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立法院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 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C)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D)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1 之提議,並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2 同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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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136), C(18), D(494), E(0) #2995688
統計: A(21), B(136), C(18), D(494), E(0) #2995688
詳解 (共 7 筆)
#566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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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罷免--》立法委員1/4提,2/3同意
=》選舉人總數過半同意,有效票過半數同意
總統副總統彈劾--》立法委員1/2提,2/3同意
=》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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