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數行政機關對於同一事件均主張無管轄權時,關於管轄權之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受理在先之行政機關享有管轄權
(B)由各行政機關共同協議決定管轄權之歸屬
(C)應先由各行政機關之上級機關協議決定管轄權之歸屬
(D)應先由各行政機關之共同上級機關決定管轄權之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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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5), B(436), C(410), D(2060), E(0) #2781982
統計: A(515), B(436), C(410), D(2060), E(0) #2781982
詳解 (共 10 筆)
#5123456
行政程序法第 14 條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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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數機關皆主張無管轄權,非行政程序法第13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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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0893
競合:優先》協議》指定
衝突:共同上級》分別上級》人民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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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4694
萬解
均有管轄:受理在先->協議->共同上級->各該上級
均無管轄:共同上級->各該上級
數行政機關對於同一事件均主張無管轄權時,關於管轄權之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由受理在先之行政機關享有管轄權
(B) 由各行政機關共同協議決定管轄權之歸屬
(C) 應先由各行政機關之上級機關協議決定管轄權之歸屬
(D) 應先由各行政機關之共同上級機關決定管轄權之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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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8177
第 13 條
I.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II.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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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7102
無管轄權的*爭議*用行政程序法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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