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下列有關「利社會行為」的敘述何者正確? 甲、就廣義而言,無論動機為何,只要表現出有
利他人的行為即可視為「利社會行 為」 乙、「利社會行為」包括:分享、合作及安慰等不同類型
丙、促進幼兒「利社會行為」強調重視別人的需要 丁、所謂「合群」並不可視為一種「利社會行
為」
(A)甲、乙、丙
(B)甲、乙、丁
(C)乙、丙、丁
(D)甲、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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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01), B(394), C(257), D(44), E(0) #3019872
統計: A(1601), B(394), C(257), D(44), E(0) #3019872
詳解 (共 2 筆)
#5807718
利社會行為廣義的是指對社會有積極影響的行為,狹義的是能夠增進團體或他人利益的行為。如合作、助人、慈善捐贈、分享、支持、慷慨、同情、安慰及利他行為。
由動機來看利社會行為,強調行事者的理由,原始的意圖在有利於別人或整個團體,純以關心別人或社會出發,而非為私人利益而做。但行事者的動機不易被看到,所以一般利社會行為的研究大多以行為表現來界定。
利社會行為的表現一方面是兒童社會化成熟的結果,使之了解別人的需要及立場,一方面也受家庭、社會環境及價值觀的影響,學習到利社會行為。學齡前兒童表現利社會行為的目的是為了得到獎勵,學齡兒童則可以考慮別人的立場而表現利社會行為,青少年期則依據的行為準則(正義)來表現利社會行為。
大多數學者將利社會行為與利他行為當作相同主題來研究,但也有學者認為兩者有些不同:利社會行為包含有利於別人,也可能合理的有利於自己,但是利他行為則僅有利於別人,對自己可能並無利益。如合作、分享屬於利社會行為,但並不是利他行為。
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E5%88%A9%E7%A4%BE%E6%9C%83%E8%A1%8C%E7%82%BA
合群解釋:與人相處融洽,樂於與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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