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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下列關於「危險物之扣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扣留物一年內無法發還,其歸屬國庫
(B) 扣留之物,即應予沒收、沒入
(C) 扣留原因未消失,得延長扣留一個月
(D) 扣留期間原則不得逾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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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楊智文 國一上 (2014/09/22)
行政執行法第38條(危險物之扣留)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KY 幼兒園下 (2021/07/19)

所以這題是考行政執行法嗎?

8F
基數非偶數 大二上 (2022/03/21)
行政執行法:國庫(扣留物本身)

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庫(扣留物變賣之價金)
9F
高三下 (2024/02/26)
下列關於「危險物之扣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扣留物一年內無法發還,其歸屬國庫
(B) 扣留之物,即應予沒收、沒入
(C) 扣留原因未消失,得延長扣留一個月
(D) 扣留期間原則不得逾二十日
 
法條
行政執行法
第38條
I.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II.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III.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

11.下列關於「危險物之扣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扣留物一年內無法發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