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11.下列關於「危險物之扣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扣留物一年內無法發還,其歸屬國庫
(B) 扣留之物,即應予沒收、沒入
(C) 扣留原因未消失,得延長扣留一個月
(D) 扣留期間原則不得逾二十日
(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
-
102 年 - 102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行政警察學系:警察法規#15090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0.544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楊智文
國一上 (2014/09/22)
行政執行法第38條(危險物之扣留)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查看全部9則討論
7F
KY
幼兒園下 (2021/07/19)
所以這題是考行政執行法嗎?
檢舉
8F
基數非偶數
大二上 (2022/03/21)
行政執行法:國庫(扣留物本身)
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庫(扣留物變賣之價金)
檢舉
9F
凝
高三下 (2024/02/26)
下列關於「危險物之扣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扣留物一年內無法發還,其歸屬國庫
(B) 扣留之物,即應予沒收、沒入
(C) 扣留原因未消失,得延長扣留一個月
(D) 扣留期間原則不得逾二十日
法條
行政執行法
第38條
I.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II.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III.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於
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
;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11.下列關於「危險物之扣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扣留物一年內無法發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