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25條
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申報者,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百分之十,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但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不適用之。
前項稅額百分之十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
題目提到丙有取得進項憑證且如期申報,因此可以扣抵10%進項稅額 : (800,000*1%)-(25,000*10%)=5,500
11.丙商號屬小規模營業人,適用營業稅稅率為 1%,104 年第 1 季經查定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