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憲法第111條之規定,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遇有爭議時,由何機關解決?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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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1488), C(78), D(1), E(0) #135284

詳解 (共 2 筆)

#3277107

憲法 第 111 條:

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

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

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

有全省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

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

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中央地方之間,權限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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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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