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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所謂「警察補充性原則」之內涵不包括下列何者?
(A)其目的係為落實行政一體之精神,填補人權保障之闕漏
(B)該危害本屬其他行政機關之事物管轄範圍
(C)警察行使職權,以其他行政機關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該危害者為限
(D)由警察機關依職權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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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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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770917 高二上 (2015/05/29)
依職權 = 職權探知 = 主動發動.....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落榜難民 幼兒園下 (2020/01/14)

警察機關不得立即地、直接地介入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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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myan 高三下 (2020/07/01)

https://www.tpc.moj.gov.tw/media/77633/8829403289.pdf

新興之危害,非必屬警察任務範圍,本應 由各該任務機關自行處理。但實務上,

一般民 眾遇有危害,多求助警察;抑且各該任務機關, 非如警察接近民眾且二十四小時服勤,

遇有危 害必俟其到場處理,殆屬不可能,且有些危害 之制止或排除,間不容髮,各該任務勢難克竟全功。

為維持行政之一致性,並填補人權保障 之闕漏,宜由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 時制止或排除者,

依法請求警察適時補充介入 協助,爰參考德國聯邦與各邦統一警察法標準 草案第 1 條 a 之規定,

於本條第 2 項予以明定

12F
小明 小五上 (2021/03/1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28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8 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8 條 第 1 項 為概括性條款。)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8 條 第 2 項 為警察補充性原則。)


I. 警察為制止或排除現行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得行使本法規定之職權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


II. 警察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或採取措施,以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者為限

C

11.所謂「警察補充性原則」之內涵不包括下列何者? (A)其目的係為落實行政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