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機關為限制行車速度而於特定路段豎立速限交通標誌之行為,係屬於何類行政行為?
(A)法規命令
(B)行政契約
(C)事實行為
(D)行政處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2), B(18), C(1355), D(3989), E(0) #154798
統計: A(212), B(18), C(1355), D(3989), E(0) #154798
詳解 (共 10 筆)
#504663
交通標示是否具一般處分性質,學者間爭論不休,惟按交通標示依其性質約有「警告」、「指示」及「禁制」三種作用:
(1)警告標示,計有: ①警告標誌,如「連續彎路標誌」、「前有自動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 ②請告標線,如路面繪有「慢」字或「禁行機車」 ③警告號誌,如黃色閃光號誌
(2)指示標示,計有:
①指示標誌,例如殘障者停車位標誌
②指示標線,如快慢車道分隔線、地名或路名方向指示標示
③指示號誌,如盲人音響號誌(係以行人專用號誌或行人穿越道號誌配合固定音源之設置方式,以音響告知盲人可通行之方向及警告車輛駕駛人有盲人通過)
(3)禁制標示
①禁誌標誌,可分為遵行、禁止及限制標誌,如「圓環遵行方向」的指示、限速6
0的指示牌
②禁誌標線,如禁止停車線
③禁誌號誌,如紅綠燈
☆就以上各種作用而言,「警告標示」旨在使駕駛人及行人提高警覺,並未發生任何法律效果,故不具規範效力,自無構成行政處分的可能。「指示標示」則是給予用路人於行車或行走時有所指引,性質上亦不具規範效力。故上開兩者在法律性質上屬觀念通知(即事實行為之一種),惟有部分指示標線,如快、慢車道分隔線、網狀線及車輛停放線(停車格),則具有一定的規範作用,與禁制號誌相當。
而「禁制標誌」之法律性質,其認為交通號誌乃對特定路段或處所應如何供民眾使用而為之權利,亦即行政程序法92條第2項後段中的『對物之一般處分』(通說)
107
0
#1353879
豎立 限制/命令的標誌:行政處分;豎立 警告/請注意的標誌:行政事實行為
40
0
#1528280
行政機關為限制行車速度而於特定路段豎立速限交通標誌之行為,係屬於何類行政行為?
1.國道上常看到"紅色圈圈裡面寫110"此為禁止你超速的禁止性標誌,為行政處分
2.在國道上常看到"前方有測速照相,請減速慢行"的標誌,此為警告性標誌,為事實行為
3.那麼架設測速機的行為,也是一種事實行為~
24
1
#699120
依最佳解來看
該題限制行車速度而於特定路段豎立速限交通標誌 屬於禁制標誌(會產生對人的一般處分效力),我覺得是 "限制行車速度"的"限制"是一種禁制
因為感覺違反了就會被罰錢,有強迫你遵守的感覺
以上僅個人想法供大家參考
13
0
#909005
類似題目
設置 高速公路照相測速器之行政行為的法律性質為何? A:行政事實行為
「警告標示」旨在使駕駛人及行人提高警覺,並未發生任何法律效果,故不具規範效力,自無構成行政處分的可能。
11
0
#1075354
限制你 命令你=行政處分..
10
-1
#905175
有類似的題目,「設置」係事實行為;這題「豎立」,答案卻是行政處分......
10
1
#905183
依最佳解,題目關鍵字:
行政機關為限制行車速度而於特定路段豎立速限交通標誌之行為,係屬於何類行政行為~~ ( 禁制標誌 )
行政機關為限制行車速度而於特定路段豎立速限交通標誌之行為,係屬於何類行政行為~~ ( 禁制標誌 )
8
0
#857745
交通號誌:對人一般處分
交通標誌:1.禁制標誌---對物一般處分(行程92II後段),但學說上仍有其他說法。2.警示標誌---行政指導或機關警示。
7
0
#668500
這類題怎麼分他是考“豎立”還是“標誌”呢…………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