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有關「犯罪類型」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稱之作為犯,係指行為人以積極之作為而違犯之犯罪
(B)所稱之行為犯,乃指行為人只要單純地實現不法構成要件所描述之行為,無待任何結果之發生即足以成立之犯罪
(C)所稱之實害犯,乃指行為只需對於不法構成要件所要保護之客體造成危險結果,即可成立之犯罪
(D)所稱之結果犯,則要求行為必須發生不法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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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55), C(401), D(53), E(0) #221430
統計: A(45), B(155), C(401), D(53), E(0) #221430
詳解 (共 5 筆)
#1555536
◎作為犯,係指行為人以積極之作為而違犯之犯罪
◎行為犯,乃指行為人只要單純地實現不法構成要件所描述之行為,無待任何結果之發生即足以成立之犯罪,又稱為舉動犯。如刑法第 309 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只要以肢體或言語上的行為使人受到侮辱,就夠成本罪。
◎實害犯:指行為需對於不法構成要件所要保護的客體造成實害結果。
◎結果犯,則要求行為必須發生不法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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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669
為只需對於不法構成要件所要保護之客體造成危險結果,即可成立之犯罪===危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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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77
<c>所謂實害犯(Verletzungsdelikte),乃行為人對於構成要件所設定的行為客體,必須予以實際的損害,始有成立既遂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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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63
◎作為犯,係指行為人以積極之作為而違犯之犯罪
◎行為犯,乃指行為人只要單純地實現不法構成要件所描述之行為,無待任何結果之發生即足以成立之犯罪,又稱為舉動犯。如刑法第 309 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只要以肢體或言語上的行為使人受到侮辱,就夠成本罪。
◎實害犯:指行為需對於不法構成要件所要保護的客體造成實害結果。 ◎結果犯,則要求行為必須發生不法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
◎結果犯,則要求行為必須發生不法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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