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關配合事項:
1.學校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前,應就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規準與實施方式為適當宣導及訓練。
2.評鑑完成後,評鑑人員應將評鑑資料密封,送交評鑑推動小組審議;評鑑推動小組彙整評鑑資料後,應與評鑑人員(代表)共同審議認定評鑑結果是否達到規準。
3.評鑑推動小組應將個別受評教師之評鑑結果,以書面個別通知教師,並予以保密,非經教師本人同意,不得公開個人資料。
4.經認定為未達規準之教師,應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由評鑑推動小組安排適當人員與其共同規劃專業成長計畫,並於進行專業成長後,再次安排校內評鑑(複評)
評鑑推動小組應將個別受評教師之評鑑結果,以書面”個別”通知教師,並予以保密,非經教師本人同意,不得公開個人資料。
11. 教育部補助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評鑑方式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