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有關公文書寫,以下何者正確? 
(A) 請上級機關或首長查核、指示時應使用「請 鑒核」  
(B) 凡學校公文的「承辦人」指的就是校長 
(C) 一般而言,簽呈的基本格式依序是「說明、主旨、辦法」 
(D) 回復下級機關公文,於引敘完畢時應用「奉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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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89), B(92), C(628), D(151), E(0) #421485

詳解 (共 5 筆)

#643195

簽呈的基本格式為:主旨:OOOO 說明:一、OOOO 二、OOOOO 擬辦:OOOOOO

的結構,採用「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式

依、奉    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

依據          引敘平行、下級機關、屬員或人民來文時用。

奉悉。      回復上級機關來文或首長公文,於引敘完畢時用。

敬悉。      回復平行機關來文,於引敘完畢時用。

已悉。      回復下級機關公文,於引敘完畢時用。

復(稱謂)……函。       於復文時用。

依(依據)(稱謂)……辦理。       於告知辦理之依據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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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622
簽呈:主旨 / 說明 / 擬辦
函:主旨/ 說明 /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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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273
(A)正確(B)承辦人不一定是校長(C)...
(共 4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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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489
請問(B), 不一定是校長嗎? >>視業務屬性,可能為處室中的組長,如資訊業務的話,就屬資訊組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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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549

請問(B), 不一定是校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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