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權利採購之性質分類,下列何者正確?
(A)工程採購。
(B)勞務採 購。
(C)財物採購。
(D)兼具勞務及財物性質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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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5), C(348), D(32), E(0) #2421706

詳解 (共 2 筆)

#4356747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


本法所稱財物,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


本法所稱勞務,指專業服務(保險)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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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0702
第7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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