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現行保險法對於保險給付請求權的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B) 要保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者,自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
(C) 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
(D)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保
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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