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關於教育機會均等,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要為所有兒童提供一特定水準的「..-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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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Alex Osborn 高三下 (2016/11/26)
(A)要為所有兒童提供一特定水準的「免費」(free)教育 ok (B)能力相同的青年,不論其性別、種族、地區或社會階級如何,皆應有均等的機會接受非強迫性的教育 (改成強迫性教育) (C)每一個體應享受相同年限的基本義務教育 ok (D)教育機會均等是希望教育做到「機會」均等 ,「結果」相同。(多一個"希望",表示不一定會達成,所以勉強算對吧) 參考資料: 陳嘉陽6版 上冊 224頁 |
18F chumeeiling 大二下 (2019/03/31)
依最佳解~ 陳奎熹(1996): ① 就「均等」而言,均等指的是「機會」的均等,而非「結果」的均等。易言之,是指立足點的平等,而非齊頭的平等。此外,「均等」不但指形式上的平等,而且也應包含實質的公平之義。 ② 教育機會的均等,除了消極地不對學生之就學機會加以性別、種族、社會地位或其他之限制之外,更含有積極地提供彌補缺陷的機會。促進立足點的平等,以便充分發展個人才能的意義。 ③ 教育機會均等不僅指入學機會均等,而且還包含 教育內容、過程與情境的均等。易言之,學生不但應有同等入學機會,而且在入學之後,應在同等條件下接受適性教育。上述之條件主要是指學校經費、師資、設備 等之均等,當然也包括家庭與社...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