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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警察取得之資料何者原則上應於製作完成時起 1 年內銷毀?
(A) 參與遊行者之現場活動資料
(B)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所得之資料
(C)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資料
(D)公共場所監視錄影器所蒐集之資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小煜 高二上 (2016/11/12)
B:依法取得資料對警察任務不再有幫助者應立即.....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小明 小五上 (2020/12/08)

(A)參與遊行者之現場活動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9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9 條


I. 警察依事實足認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參與者之行為,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虞時,於該活動期間,得予攝影、錄音或以其他科技工具,蒐集參與者現場活動資料。資料蒐集無法避免涉及第三人者,得及於第三人。


II. 依前項規定蒐集之資料,於集會遊行或其他公共活動結束後,應即銷毀之。但為調查犯罪或其他違法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III. 依第2項但書規定保存之資料,除經起訴且審判程序尚未終結或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案件者外,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時起1年內銷毀之。



(B)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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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Gray Meng 國三下 (2021/05/20)

(B),(C)警職法未於該條規範直接規定時限,故依第18條之概括規定為之

9F
Linn 大二上 (2021/09/18)
#補充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資料
#有分電磁紀錄跟紙本資料!
(原則:電磁紀錄至遲5年、紙本資料查訪年限結束後即銷毀;例外:對治安維護有幫助者。)

【治安顧慮人口訪查作業規定】
第5點
查訪對象之個案資料,應確實保密,不得發布新聞或公開;其對治安維護不再有幫助者,至遲應於資料製作完成後五年內,由本署資訊室將治安顧慮人口資訊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相關電磁紀錄刪除之。

第29點
各類紙本查訪資料應於查訪對象之查訪年限結束後立即銷毀。——— 3年!

19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警察取得之資料何者原則上應於製作完成時起 1..-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