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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義務人在符合一定要件下,行政執行處(或分署)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 行,並得限制其住居。請問下列何者並非屬於此種法定要件?
(A) 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B)雖據實報告其財產狀況,然而財產儲存於國外
(C)顯有逃匿之虞
(D)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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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高二上 (2016/10/16)
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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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凱~113三等 高二下 (2020/04/28)

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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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小五上 (2020/11/0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17

行政執行法 第 17 條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財產執行「方法」,限制住居、拘提、暫予留置、管收)


I. 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A)


二、顯有逃匿之虞。

(C)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D)


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


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II. 前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限制住居:


一、滯欠金額合計未達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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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義務人在符合一定要件下,行政執行處(或分署)得命其提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