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理工的老人家,沒資格和各位高談闊論法律,因為我的目標是基層非法律專長考試。
分享一點個人淺見如下:
抽象:沒事找碴較抽象!
具體:碰到訴訟係屬了還不具體嗎?
所以,答案就出來了。
官官相護,不會有機關爭議,法官和大法官你何時看到有爭議的。
訴願,那是小老百姓苦求政府的;哪輪得到官替你做啊!!!
12裁判上遇有適用法律是否違憲疑義時,法官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