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33145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12 下列屬會計人員應負之財務責任有幾項?①會計報告繕寫錯誤而致公庫受損失 ②執行內部審核犯有重大過失致公庫受損失 ③出納人員經管現金遇有遺失,經審計機關查明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 ④簽發支票有超過核准數額,出納人員未能依限悉數賠償 (A)1項 (B)2項 (C)3項 (D)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