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槓桿交易商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比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其他所得但書個人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課稅規定,核屬其他所得,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3規定計算所得額。該所得額比照同法第14條之1第2項第4款及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有獎儲蓄券之中獎獎金,為所得人之利息所得,應全額列入取得年度之所得申報課稅,並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之扣繳率標準,扣取所得稅款;
該項利息所得可適用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作為所得人取得年度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說明:有獎儲蓄券係到期還本,其中獎獎金應全額認屬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類第二款規定所稱:「超過儲蓄額部分」,視為存款利息所得。
12 下列所得之分類及課稅方式,何者正確? (A)有奬儲蓄之中奬奬金超過儲蓄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