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下列有關告訴乃論案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遲誤告訴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B)已撤回告訴之告訴人,不得再行告訴
(C)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D)警察機關受理告訴乃論案件,經得為告訴之人撤回告訴者,得不予移送檢察官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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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16), C(16), D(690), E(0) #656949
統計: A(31), B(16), C(16), D(690), E(0) #656949
詳解 (共 2 筆)
#2725814
受理之後撤銷告訴,案件還是要以函報請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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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7377
一百九十八、警察機關偵查刑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函送管轄法院或檢察署:
(一)告訴乃論案件,經撤回告訴,或尚未調查完竣,而告訴權人已向檢察官告訴。
(二)證據證明力薄弱或行為事實是否構成犯罪顯有疑義。
(三)犯罪證據不明確,但被害人堅持 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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