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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管束屬於即時強制之方法
(B)怠金與代履行為間接強制之方法
(C)扣留動產或收繳證照是直接強制之方法
(D)拘留、管束屬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之方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Tiff 大二下 (2012/01/04)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古智文 小二下 (2015/03/01)
感覺3樓講的比最佳解好
5F
Sunny Teng 國三下 (2020/06/23)

行政執行種類

一、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一)§14 行政執行處得

通知義務人到場或自動清繳應納現金報告其財產狀況為其他必要之陳述

(二)§15 義務人死亡一有遺產→得逕對其遺產強制執行

(三)§17 命義務人提供擔保、限期履行並限制住居(限制住居→拘提→訊問→管收、暫予留置)

階段一:得命義務人提供擔保、限期履行並限制住居之情形(條件)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例外-不得限制住居情形)滯欠金額合計未達新臺幣十萬元。但義務人已出境達二次者,不在此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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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Angellai Lai 高三上 (2020/10/07)

拘留是刑事

不是行政執行

12 下列有關行政執行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管束屬於即時強制之方法(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