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下列何者不屬囑託登記之原因?
(A)因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
(B)因土地重測或重劃確定之登記
(C)照價收買土地之登記
(D)建物基地號因重測、重劃或依法逕為分割或合併之標示變更登記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李鏈勝 高二上 (2012/11/07)
政府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一、因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二、照價收買土地之登記。三、因土地重測或重劃確定之登記。四、因地目等則調整之登記。五、依土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公有土地之登記。六、依土地法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之一第五項或    地籍清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國有土地之登記。七、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一條或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林堯 國二上 (2012/09/06)
D. 為逕為登記
3F
Jing Chen 高三上 (2012/12/29)
土地登記規則 第 28 條          

下列各款應由登記機關逕為登記
一、建物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基地號因重測、重劃或依法逕為分割或合併所為之標示變更登記
二、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之國有登記。
三、依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之塗銷登記。
四、依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之住址變更登記。
五、其他依法律得逕為登記者。
登記機關逕為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登記名義人。但登記機關依登記名義人之申請登記資料而逕為併案辦理,及因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而逕為辦理之住址變更或建物標示變更登記,不在此限。

12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下列何者不屬囑託登記之原因? (A)因土地徵收或撥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