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外國 A 公司在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且有轉投資國內甲公司(上市公司)而獲配之股利所得,該筆股利所得的課稅方式為何?
(A)計入 A 公司境內之分公司的課稅所得,結算申報完稅
(B)由甲公司於給付股利所得時,按給付額扣取 21%
(C)由境內分公司按次申報納稅
(D)屬免稅所得,無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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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261), C(18), D(64), E(0) #3312000

詳解 (共 2 筆)

#6362202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4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或應獲配之股利或盈餘,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或應分配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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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516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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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或應獲配之股利或盈餘,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或應分配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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