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有關各國在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與委員制)上之配對,下列何者正確? ①俄羅斯—內閣制 ②南韓—總統制 ③法國—委員制 ④我國—雙首長制 ⑤瑞士—內閣制
(A)①②
(B)②④
(C)③⑤
(D)④⑤
統計: A(1109), B(7377), C(275), D(605), E(0) #602800
詳解 (共 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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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英) |
總統制(美) |
雙首長制(法) |
我國體制(台灣) |
委員制(瑞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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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位元首 |
實權元首 |
元首有部份實權 |
元首有部份實權 |
瑞士聯邦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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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成員可兼任國會議員 |
內閣成員不可兼任國會議員 |
內閣成員不可兼任國會議員 |
內閣成員不可兼任國會議員 |
委員不可兼任國會議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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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有倒閣權(不信任投票) 內閣可呈請元首解散國會 |
國會無倒閣權 (不能不信任投票) 總統不能解散國會 |
國會有倒閣權 (不信任投票) 內閣可呈請總統解散國會 【主動權】 就算總理及兩院長不同意,總統仍可解散國會。 國會不能彈劾、罷免總統。 |
國會有倒閣權 (不信任投票) 內閣可呈請總統解散國會 【被動權】 總統諮詢立法院院長後解散國會 |
國會無倒閣權 (不能不信任投票) 委員會不能解散國會。
總、副總統任期一年不得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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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法律命令需經總理副署 |
公布法律命令不需副署 |
需副署: (1)公布法律命令 (2)任免文武官員 (3)提出國情咨文 (4)召開國會特別會議 不需副署: (1)任免總理 (2)提請全國公民複決 (3)解散國會 (4)發布緊急措施 |
需副署: 公布法律命令
不需副署: (1) 任免行政院長 (2)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 (3)解散立法院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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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對國會負責(非向國家元首負責) |
總統不對國會負責 總統、國會對人民負責 |
總統對人民負責 總理對國會負責 |
總統對人民負責 行政院長對國會負責 |
委員會對國會負責 |
我國舊時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似內閣制),經民國86年第四次修憲,取消立法院同意;
修憲後(似總統制、雙首長制)。
我國體制與雙首長之差異:
(1)解散國會之權(我國被動,雙首長主動)
(2)發布緊急命令(我國需行政院院會決議,立法院追認,雙首長則否)
(3)彈劾、罷免總統(我國可以,雙首長則否)
(4)重大公共政策與議案公民投票複決(我國涉及國家安全須行政院決議,雙首長不須副署)
以上資料參考三本公民課本及一本法學大意。有錯請指教,感謝!
以往歷屆考題有出過我國類似雙首長制,是沒錯的→(大多學者認為)
這次題目寫 我國—雙首長制,我國體制≠雙首長制
各國的體制多少都會有修正,不過題目一開始有說「有關各國在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與委員制)上之配對」,所以除代表的國家外,俄羅斯是由總統和總理權力二元結構的政府,近似雙首長制,至於南韓雖有總理,卻是協助總統處理政務,不向國會負責,為總統制的變形。
應該是要理解為題目給四個體制去選,例如台灣雖不是雙首長但四個中比較像的是雙首長
以下個人淺見:
韓國沒有副總統,韓國總理是「國務」總理而非「內閣」總理,其負責統籌內閣閣員的工作,並負責執行總統的決策並向總統負責。當總統缺位或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其職務都會由國務總理代行。因此,韓國政府體制較不能因其有總統及總理就判斷為雙首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