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臺灣一般被歸屬於歐陸法系,下列國家中,何者非屬歐陸法系? (A)日本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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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yuio花蓮書記官舊書送人 大三上 (2018/11/27)
普通法系(英語:Common Law;中文翻譯為「普通法」,是取其「普遍通行」之意),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1]。起源於中世紀的英格蘭,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約24億人)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或混合民法系統中[2]。該法系與歐陸法系(又稱「大陸法」)並稱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法系。 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判例法,即反覆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擷取自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8%8B%B1%E7%BE%8E%E6%B3%95%E7%B3%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