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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行政法院對於提起撤銷訴訟,逾法定期限者,應如何處理?
(A)裁定駁回
(B)判決駁回
(C)諭知原告撤回訴訟
(D)將案件移送原訴願決定機關依訴願法規定之再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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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ellow 高三下 (2013/06/01)
行政訴訟程序不合→裁定駁回實體不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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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toshi 大四上 (2016/01/02)
行政訴訟:
程序不合→裁定駁回
EX:行政法院對於提起撤銷訴訟,逾法定期限者

實體不合→判決駁回
EX:法院對於當事人請求之訴訟,認為無理由者

12F
跟它拚了!電腦壞故不登阿摩 小四上 (2018/04/20)

做筆記,大家請忽略此~
行政訴訟程序:
訴願決定確定後未獲救濟 30日內 提 起訴 by起訴狀
           ↓
機關調查 證據 言詞辯論
裁判:程序不合法→裁定駁回#107ⅠⅡ
        實體無理由→判決駁回#107Ⅲ    #194
        實體有理由→判決原告勝訴
#188
裁判 應          言詞辯論。法官 非 參與 裁判基礎之辯論 者,不得 參與 裁判。
裁定 得 不 經 言詞辯論。裁定前 不 行 言詞辯論 者,得 命 關係人 以書狀或言詞 為陳述。2-112
#116
不因 提 行政訴訟,而停止 原處分或決定。
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 認為 執行 原處分或決定 將發生難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
→得 依職權或依聲請 裁定 停止 執行
→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原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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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Vicky 大三上 (2020/06/13)

行政訴訟法

第 107 條(訴訟要件之審查及補正)

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
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一、訴訟事件不屬行政訴訟審判之權限者。但本法別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二、訴訟事件不屬受訴行政法院管轄而不能請求指定管轄,亦不能為移送
    訴訟之裁定者。
三、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
四、原告或被告未由合法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訟行為者。
五、由訴訟代理人起訴,而其代理權有欠缺者。
六、起訴逾越法定期限者。
七、當事人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者。
八、本案經終局判決後撤回其訴,復提起同一之訴者。
九、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或和解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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