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缺位與繼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 3 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B)我國曾出現總統缺位、副總統繼任,但無副總統補選之憲政經驗
(C)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
(D)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 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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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1), B(596), C(294), D(2097), E(0) #2782508
統計: A(161), B(596), C(294), D(2097), E(0) #2782508
詳解 (共 5 筆)
#5320705
(B)1916年大總統袁世凱逝世後黎元洪繼任總統,馮國璋被選為副總統。1917年黎元洪辭職,馮國璋代理總統,之後北洋政府沒有再選出副總統,直到1948年《中華民國憲法》施行才恢復設立。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D)憲法§51
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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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7944
講到袁世凱,是多遙遠啊,李登輝就夠了 代理蔣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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