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列何者為鐵路行車規則內之重大行車事故之通報相關規定?
(A)立即通報
(B)每隔四小時通報直至恢復通車
(C)一小時內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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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8), B(10), C(21), D(2618), E(0) #1827127

詳解 (共 3 筆)

#2985835
☯第 122-4 條 

鐵路機構有重大行車事故發生者,應依下列規定報告交通部:

一、即刻以電話或簡訊通報。

二、於發生後1小時內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

三、後續通報:每隔4小時以電話或簡訊通報並儘速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為原則,至恢復正常運轉止;但交通部另有指示時,依其指示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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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3536
鐵路行車規則 第122-4條 第一項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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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0079

鐵路行車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2 日

第 63 條
鐵路機構有重大行車事故發生者,應依下列規定報告交通部鐵道局
一、鐵路機構於獲知事故訊息三十分鐘內以電話、簡訊或行動通訊軟體通報。
二、鐵路機構於獲知事故訊息一小時內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
三、後續通報:每隔四小時通報並儘速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至恢復正常運轉止;但交通部鐵道局另有指示時,依其指示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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