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列何項情形,經當事人申請,即應依法舉行聽證: (A) 環保機關辦理環..-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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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Peng 大二下 (2013/05/13)
第 43 條 行政機關為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裁處前,應依受處罰者之申請,舉行 聽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有前條但書各款情形之一。 二、影響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 三、經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通知受處罰者陳述意見,而未於 期限內陳述意見。 第 2條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看完整詳解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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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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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lia tim (2021/06/15)
我的認知上,聽證會不代表公聽會,先予敘明 (A)選項:依據環評法第12條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收受環評報告書後,應邀集相關人士舉辦公聽會 因此A不符題意 (B)選項:依據行政罰法第條2 及 43條規定,停工處分應依受處罰者之申請,舉行聽證 因此B符合題意 (C)選項: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二項規定,於一般徵收時,需用土地人於 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公聽會 依據同條第三項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 因此C不符題意 (D)選項:罰鍰非為行政罰法第2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之期他種類行政罰,因此不適用行政...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