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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2.就讀高二的小胖為了準備期中考試,匆忙到書店買了一本參考書,回家仔細翻閱後,才發覺自己已有這本書,隔天他想退書時,書店卻以「貨物售出,概不退貨」之理由拒絕他的請求,並且日後也不理會他的投訴,小胖因而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申訴。 請問書店的作 法違反法律的何種原則?
(A)過失責任原則
(B)誠實信用原則
(C)契約自由原則
(D)契約公平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王大任 大一上 (2011/12/19)
「貨物售出、概不退換」無效 文 / 黃育杉【台灣法律網】 王先生日前在為兒子在書店買了本書,發現買錯書想退貨,才幾分鐘,書店竟然表示要收5%的手續費……。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調查了十六家書店與量販店退換書本的狀況,以三民書局表現最好,紀伊國屋則有改善的空間。消基會認為,所有書都可以退換,業者如果以「貨物售出、概不退換」刁難消費者,消基會認為這項契約條款是無效的。 消基會調查十六家書局、四家量販店退換書情形,發現五家書局未張貼退換書資訊。在退書部分,新陸及三民書局的規定,對消費者較有利;其餘有業者不接受消費者退貨者,有要求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4F
Vita 大二上 (2020/05/05)

關鍵字 單方面商家決定「貨物出售,概不退換」之條款

這就違反平等互惠之原則

只有D符合~~契約公平原則

35F
智障女神阿夸(110鐵佐、 研二下 (2021/06/30)

31F

不是自己買錯店家不給退就叫違反契約公平

請看民法第88條第1項但書

36F
上榜!最佳答案&口 大三下 (2022/04/05)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981、990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 247-1 條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12.就讀高二的小胖為了準備期中考試,匆忙到書店買了一本參考書,回家仔細翻閱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