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絕對機密保密期限之核定不得逾..-阿摩線上測驗
1F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 高三下 (2020/12/04)
第 7 條 國家機密之核定權責如下:一、絕對機密由下列人員親自核定: (一) 總統、行政院院長或經其授權之部會級首長。 (二) 戰時,編階中將以上各級部隊主官或主管及部長授權之相關人員。 核定國家機密等級時,應併予核定其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之條件。前項保密期限之核定,於絕對機密,不得逾三十年;於極機密,不得逾二十年;於機密,不得逾十年。其期限自核定之日起算。 第 12 條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不適用前條及檔案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前項國家機密之核定權責,依第七條之規定。 第 15 條國家機密之收發、傳遞、使用、持有、保管、複製及移交,應依其等級分別管制;遇有緊急情形或洩密時,應即報告機關長官,妥適處理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國家機密經解除機密後始得依法銷毀。絕對機密不得複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