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為了落實性別平等,我政府已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符合此法的規定?
(A)每人每個月都可以請一天帶薪的生理假
(B)女性職工懷孕期間可以有帶薪的產檢假
(C)男性職工在配偶懷孕期間可以有陪產假
(D)只有女性職工可以在生產後申請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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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1003), C(607), D(13), E(0) #1321621
統計: A(52), B(1003), C(607), D(13), E(0) #1321621
詳解 (共 2 筆)
#1398717
(A)女性受雇者每個月得請一天的生理假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
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B)女性職工懷孕期間可以有帶薪的產檢假---- (有五日)
(C)男性職工在配偶分娩時可以有陪產假5日----(薪資照給)
(D)受雇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
滿三歲止,但不得逾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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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3493
請問(C)陪產假不是分娩前後15日內可以請嗎? 這樣應該也包含配偶懷孕期間,為何不能選呢?
法條: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五日請假。
其他參考資料: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4/19873/2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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