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撤銷: 因法律行為之成立當時,存有瑕疵,如意思表示錯誤、受詐欺(脅迫)等,而得以行使撤銷權,而使之溯及地失效。
無權代理1.債權行為→效力未定2.物權行為→效力未定無權處分(處分,僅指物權行為而言)1.債權行為→有效2.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12.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的法律行為,其法律效果為:(A)無效(B)得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