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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民法大意#65611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民法大意#65611

年份:106年

科目:民法

12.請問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時,債務人依法應負下列何種法律責任?
(A)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B)債務人應負完全給付義務
(C)債務人應負部分給付義務
(D)債務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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