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金融機構對可疑交易申報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規定為申報者,免除金融機構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
(B)對可疑交易未完成者,無須辦理申報
(C)違反申報可疑交易之金融機構,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D)對可疑交易申報義務的踐行,係由金融機構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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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10), B(122), C(220), D(387), E(0) #2320397

詳解 (共 7 筆)

#4739717

(C)違反申報可疑交易之金融機構,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 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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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8723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 15 條

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金融機構對於符合第九條第五款規定之監控型態或其他異常情形,應
依同條第四款及第六款規定,儘速完成是否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
檢視,並留存紀錄。
二、對於經檢視屬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依調
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簽報,並於專責主管核定後立即向調查局申報,
核定後之申報期限不得逾二個營業日。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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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違反申報可疑交易之金融機構,處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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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1707

(B)對可疑交易未完成者,須辦理申報

(C)違反申報可疑交易之金融機構,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D)對可疑交易申報義務的踐行,係由金融機構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申報---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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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違反申報可疑交易之金融機構,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千萬1000萬元以下罰鍰


第 13 條
I.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疑似犯第十九條、第二十條之罪之交易,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其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V.違反第一項規定或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申報之範圍、方式、程序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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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74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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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對可疑交易未完成者,無須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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