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有關流押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B)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C)非經公證,不生效力
(D)非經公證,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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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1), B(98), C(40), D(113), E(0) #1852330
統計: A(641), B(98), C(40), D(113), E(0) #1852330
詳解 (共 4 筆)
#2956367
873-1條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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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6556
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
,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
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務人清償。
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於抵押權人前,得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以
消滅該抵押權。
,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
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清償擔保債權者,仍得請求債務人清償。
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權移轉於抵押權人前,得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以
消滅該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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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061
民法中將"當事人之間關於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取得抵押財產所有權的約定"稱為"流押條款"
來自https://www.itsfun.com.tw/%E6%B5%81%E6%8A%BC%E6%A2%9D%E6%AC%BE/wiki-4341596-220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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