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汽車駕駛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 1,800 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 ________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6 個月。(A)1 個月 (B)6 個月 (C)3 個月 (D)5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