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六條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
一、院:一級機關用之。
二、部:二級機關用之。
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12. 海巡署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是屬第幾級機關? (A) 一級 (B) 二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