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 益」,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B)招待吃米其林 等級之高檔大餐
(C)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D)免除債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 B(0), C(0), D(1), E(0) #266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