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違反本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境外基金,應負下列何項刑責?
(A)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B)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C)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D)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9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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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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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120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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