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第443號釋字:
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者,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
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雖因而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
120. 以下四者中,得以命令而無須以法律定之,且為憲法所允許者為何?(A)行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