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相關法規,人民合法持有刀械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或團體販賣、轉讓所持有之刀械,應向所轄警察派出所申請許可
(B)持有人攜帶經許可之刀械外出者,應隨身攜帶許可證
(C)許可持有之刀械遺失時,持有人應向戶籍地之警察局報繳許可證
(D)刀械之許可證,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印製發給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羣羣 國三下 (2016/05/17)
管制刀械之許可及管理第二十七條人民或團體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持有之刀械時,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其有第八條.....看完整詳解
3F
廖佐諭 高三上 (2018/05/11)

(A)人民或團體販賣、轉讓所持有之刀械,應向所轄警察派出所申請許可警察局


4F
Sunny Su 高三下 (2019/05/2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之各式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
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
5F
基數非偶數 大二上 (2022/02/1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 3 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 條第3項

人民、團體或廠商,依本辦法規定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或持有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刀械;原住民或漁民申請製造、運輸、持有自製之獵槍或魚槍;原住民相互間或漁民相互間販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寄藏自製之獵槍或魚槍,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3 條第4項

前項許可,得委任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

所以各地方政府、警察局皆可申請刀械許可。


34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相關法規,人民合法持有刀械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