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某甲意圖營利,流竄各地多次提供賭博場所聚眾賭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甲應依刑法第 266條之賭博罪連續犯處斷
(B)某甲應依刑法第 267條之常業賭博罪處斷
(C)某甲應依刑法第 268條之聚眾賭博罪想像競合犯處斷
(D)某甲應依刑法第 268條之聚眾賭博罪數罪併罰處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2), B(77), C(47), D(337), E(42) #267860

詳解 (共 4 筆)

#588925
答案沒有D 應該是E
3
0
#589254

沒D.....

2
0
#608411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1183436
照答案來看,流竄各地供賭場是侵犯多個社會法益?
比方說在台中市就侵犯台中市,到北市就侵犯北市?
以前以為社會秩序善良風俗等社會法益只有一個,看來是一個以上?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