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1248下列何者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不得連任? (A)大法官(B)立法委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