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甲自家庭園中植有芒果樹一棵。若果實自落於鄰地,則:
(A)仍為甲所有
(B)視為 鄰地所有人所有
(C)鄰地為公用地者,視為無主物
(D)甲與鄰地所有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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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1160), C(28), D(5), E(0) #145763

詳解 (共 1 筆)

#211199
民法第七百九十八條規定:「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但鄰地
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正確的說法是屬於鄰地所有人所有,因此在物
權修正草案就規定:「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
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王澤鑑教授認為「所謂自落是指鄰地所有人非
因自己之原因導致果實落下」因此只要是風吹雨打或第三人搖動果樹導致
果實落下均包括在內。而本條但書規定若果實掉落在公用地者,不屬於鄰
人所有,果實所有權仍應歸屬於原果樹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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