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依司法院之解釋,公務員懲處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阿摩線上測驗
1F f46791957 小二上 (2017/04/08)
nn 釋字第491號(民國 88年10月15日)解釋文:懲處處分之構成要件,法律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方符法律明確性原則。釋字第660號(民國 98年5月22日)解釋文:人民自由及權利之限制,依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以法律定之。其得由法律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則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得據以發布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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