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債篇&物權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甲將三房兩廳的一層公寓出租給乙。乙為求有人分擔房租,便在未告知甲的情況下將房間分租給丁和戊。未料丁戊並未按 時繳交房租,丁還毀損房間地板與設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因為丁、戊未繳租金,自己因此缺錢而也對甲欠繳 3 個月的租額,甲尚不得對乙終止租賃契約
(B)若甲、乙間並無得轉租之約定,則甲得以乙部分轉租為由,對乙終止契約
(C)乙無須對丁的毀損負損害賠償責任
(D)乙轉租房間給丁、戊後,與甲的租賃關係應仍為繼續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詹姆士 高二下 (2016/04/27)
第 443 條 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 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看完整詳解
2F
國三下 (2018/12/23)

選項(A),民法第440條第2項規★,...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3 甲將三房兩廳的一層公寓出租給乙。乙為求有人分擔房租,便在未告知甲的情況下將..-阿摩線上測驗